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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生无悔做律师(作者:刘志均律师)

                                             广东中元律师所    刘志均律师

  我执着追求律师事业萌生于五十年代末期,1958年那正是我行将于中南政法学院法律学本科毕业之时,经过一连串的法学专业学习、研究与实习,使我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得到了较好的充实,从而从法学的研究,并立足于实践产生了深厚的感情。使我感悟尤深的是当一名律师,将是对自己人生升华的一个莫大的磨练考验和挑战。在理念上认为,当一名真正、称职的律师,树立良好的律师形象,应该具有较高的思想境界、政治觉悟、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广博的法学知识和丰富的社会实践经验、坚实的语言和业务功底与操作能力和技巧,还要有敏锐干练的眼光、深沉睿智的气质,要向专家的方向发展,才能为社会作出一番事业,为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而献力。
  然而,个人对律师事业执着的追求却同当时的社会现实并不如愿。在那个年代,由于极左路线与思潮在全社会占统治地位,不同思潮与路线的斗争,时起时伏;时而出现“以阶级斗争为纲阶级斗争是社会存在和历史发展的动力”的观点和论调,时而又出现“阶级斗争熄灭论,无产阶级专政的作用逐步消失”的观点和论调。不同思潮与不同思想路线在思想意识形态上的矛盾与斗争,也反映到组织路线上来,人们的社会主义思想路向何去何从?而我执着追求的事业何去何从?在思想方面产生了模糊观念。从而对做律师的欲望失去了归宿感。不屑说有人试图从学术上对不同思想观点进行探讨,比如有提出“物质资料生产是产生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也被视为违反“阶级斗争推进社会发展的动力”的思想理论观点,背离政治的“唯生产力论”,与以阶级斗争为纲的理论背道而驰。然而,强制于人的却是长官意志,个人意志,就是党的政策,一句等于一万句,句句是真理,理解要执行,不理解也要执行。反之,便是反社会主义,是历史的逆流,甚至论为思想犯罪而绳之于法。在这样的天日之下,那有真正的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制?那有存在律师维护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市场和空间。于是律师该恃有的那种维护正义、主持公正、伸张正义、追求真理,维护当事人人身和经济合法权益的尊严却被冲冼得一干二净。特别是反右斗争,十年浩劫的文化大革命,律师制度已被打入冷宫,律师的足迹则荡然而消失。而大学毕业后从事过多年法院工作的我,一直执着追求律师事业的梦也变得淡化了,对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制也随之逐渐失去了自尊与自信,法律工作者的尊严也变成空中楼阁。
  拔开云雾见青天。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对极左思潮与路线进行了拔乱反正后,使流产了十多年的律师制度起死回生,重见天日。1979年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之后,一支维护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推进社会主义建设的队伍获得重新建立,律师界通过思想教育整顿、紧紧围绕着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努力为建设有社会主义特色的律师制度而奋力。1981年7月我又重新鼓起勇气回归中山人民法院担任律师工作,重新再认识在新时期创立的律师制度重大意义及其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促进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不可缺少的积极作用。同年9月,我作为中山市律师行业的创始人之一,积极参与了中山市律师行业的创建工作,往昔的梦幻终于变为今天甜密的梦,我执着于追求事业的宿愿最后变为今天美好的现实。我竭力用理智克制住情感,努力刻意地为创建我市第一个律师楼而描画蓝图,开始谱写了第一章乐曲。
  律师行业一建立,除了开展正常的法律业务外,首先碰到的难题是人才资源的贫缺,因此我把发现与培养年轻的人才作为自己的重任,在较长的日子里,为了发现年轻的有潜质和有培养前途人才而到处奔波劳碌,在培养人才方面亦用自己满腔的热情和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沤心沥血,费尽心机。多少年来,曾为各个律师事务所输送了为数众多的业务和管理骨干,从八十年代初组建律师行业开始至1998年末期止,先后在八十年代以张翅律师为代表,九十年代末期以袁达松律师为代表的一批又一批的年富力强的年轻优秀律师,他们都以惊人的魅力,神速的飞跃,感人的气魄与丰富的办案经验,作出了一番又一番的令人赞叹的非凡业绩,为我市律师事业谱写了一篇又一篇动人的乐章。年轻一代律师的茁壮成长,他们的动人成绩给予我们莫大的鼓舞和激励,作为老一辈律师,我也从中汲取了他们不少有益的精华和精神力量。
  多少年来,通过不断的学习、钻研、有的放矢的探索,大胆创新、勇于实践,务实进取,从81年至1989年,在我所主持中山市律师事务所中,从发掘和培养人才、拓展业务领域、探索律师内部管理制度诸方面都取得长足的进展,对促进我市经济的发展与繁荣,健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起了非常的作用,1989年下半年起至1998年止,我又主持中山市经济律师事务所的工作,在各级司法行政和市律师协会的指导与同行的努力下,放开手脚,锐利探索律师体制改革之路,充分地利用本所人才资源的优势,以满腔热情和毅力,鼓励青年律师把握机遇,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多种形式的学习与进修,力求高质高效地提高自身的法律思想和业务素质。从制度上强化和加大智力投资,千方百计为培养提高年轻律师各方面的素质,营造良好学习和工作环境,让他们有充分发挥自己智慧与才能的空间和条件,多年来在我主持过的律师事务所工作中,始终把“以人为本”“知人善任”“把团结、教育、培养青年作为已任”,在政治思想上特别关注年轻律师的成长,在行动上“以已为表率”激发和勉励他们奋发向上,树立自专与自信,以自己多年法学理论探索研究与实践经验有的放矢的渗透,做好传帮带,多少年来他们都在各自的工作中的发挥了栋梁与骨干的作用,为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健全和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作出了可喜贡献。此外,我始终把业务探索与开拓,大胆创新,务实进取与规范律师内部管理制度,摆在同样的位置上。我还不失时机地把握在政协会议和党校高科技人员理论学习研讨会上作为主要发言人的机遇,对律师事业的发展,体制改革等方面积极献言献策,发表了题为:“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积极推行律师体制改革”的文章,大力宣传律师在社会主义建设和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是一支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使社会各层面人士进一步了解律师及其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提高了他们对律师在社会中的知名度及重要人才资源的价值感,同时在理论上还阐明了促进律师事业的发展必须推行律师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必然性,在社会上产生了共鸣,从而促进了我市开展律师体制改革的步伐。同时,针对我省是居于全国全列的经济发达的省份,仅有十多名一级律师、三百多名二级律师的滞后状态,曾多次在省律师协会和省高级律师职称评审委会的会上,对认真落实“尊重知识、珍惜人才”,对培养与推荐高级律师积极献言,提出建设性意见:①要唯学历论,又唯不学历论,不拘一格限人才。严格、稳妥地把好评审关,对那些积极向上、努力进取已具备较高政治思想素质、对法学研究有造诣,业务理论水平与能力较高,有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又有突出贡献的以及那些政治思想品格高,有较高业务理论研究水平又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从事律师工作时间较长的中级律师评为高级律师。②打破地区性的方块和条条,不应局限于在大城市或下达指标作为确定评审高级律师对象的数量,束缚高级律师队伍的发展,在省以下具备高级律师条件的市、县诸如深圳、珠海、汕头、惠州、佛山、中山均有广阔的市场,不少地区的相关部门对此的确有所忽视,甚至存在偏见,未有真正把培养与推荐本地区域高级律师看作是一种责任与荣誉。一个律师事务所是否拥有一定数量的高级律师,这并不仅是衡量律师本身,而且是律师整体的素质之高低,队伍的发展水平乃至是该地区经济展开民主与法治发展程度的一个标志之一。因此培养与推荐高层次的律师对相关部门和老一辈律师来说同样是一种责任和荣誉,责无旁贷,也是社会法治不断走向进步的需要。根据我省和本市的具体情况,我曾多次向相关部门提出相应的建议,并极力推荐了十多名已基本具备条件的中级律师作为高级律师的评审对象。从2001年至今,在我特别关注和推荐的十多名律师中,有两位中级律师廖祥平、程禹斌经过高评委评审为二级律师资格,从此,填补了我市十多年青年律师一直未被评为高级律师的空白。在办案和实施非诉讼法律业务中,由于积累了一套系统而丰富经验,多年来承办了大量各类的诉讼案件,境内外非诉讼法律事务,担任过境外多种形式常年法律顾问,诸如有中山市人民政府、电视台、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精细化工集团公司、玻璃集团公司、五交电总公司、电梯厂、文化集团公司、旅游总公司、外经贸下属各个进出口公司。市工商总会、私人企业家协会、侨联、中外合资的中恳广场、香港昭回房地产公司、澳门房地产、广东证券公司中山营业处等于单的常年法律顾问,承办标的三亿七仟万元中山市精细化工集团公司与美国太平洋精细化工集团合作的股权转让给香港粤海集团公司的合作同草拟、修改、谈判、签订及见证等全方位法律事务;承办中山市城产建设发展总公司与香港中恳广场开发公司的中外合作引进外资8000万(港元),兴建33层中恳广场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法律文件的草拟,各类土地出让,转让征地补偿、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审查、修改、见证向外商及香港何耀棣律师楼出具各项法律意见书等全方位律师服务,承办了中山纪念堂贸易公司诉深圳市宝安电总公司索偿电冰箱货款,挽回1000万元本息的经济诉讼获得胜诉权;主持了由年轻的张翅律师(现任中山市律师协会常务副会长、中元律师事务所主任)承办的轰动全国,波及二十多个省市涉及标的近35个亿人民币的汇丰公司案;承办了影响较大的黄建文抢劫案,林少明贪污案等多宗无罪释放的刑事案件。此外,我还不遗余力地钻研法学理论,不断各行业总结、交流办案经验,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多年来曾为人大、政府、政协等作过多场专题法律讲演与报告,从90年初至90年代末,为我市公务员20多个培训班担任主讲《我国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博得社会各界的赞赏。除外,我还在业余时间拟写论文十多篇在全国、省以上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其中关于外商在境内开发房地产业的论文,获得了全国优秀论文奖、对律师如何开展民商事、刑事诉讼、法律顾问和如何介入房地产市场开展法律事务提供了有益的经验与借鉴。
  诚然,以上我所记载文字只是以我从业25年不可辩驳的事实,见证今生无悔做律师这一主题的正确性,也是感悟我律师生涯之重要组成部分的一个缩影而已。确然也反映了今生当律师所走的路之艰辛、复杂、曲折,但路子却越走越宽广。前进的路上什么都有啊,有荆棘、泥泞、也有惊涛骇浪,只要你勇于执着的追求,坚定信念,毫不动摇地向前,就能排除万难,顶着风浪前进,终于迎来前面的就是胜利与辉煌。
  是的,我是曾经走过了许多路,世界文豪鲁迅先生说:“路本是没有的,不过,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八十年代初期到九十年代末。我始终怀着执着追求律师事业的信念走过了许多漫长而艰辛的路,路程有二十五年长之久矣,其间也走过了不少崎岖曲折的弯路,也历尽坎坷与风险,然而我总坚信律师是崇高灿烂的事业。追求执着事业、奋斗是成功之术,我时常听见人们对我送来许多欢呼声、赞美声、鼓掌声,鲜花与荣誉。正因为如此,她给了我许多亮点和慰藉,当然,这都离不开各级司法行政、律协、同行、特别是中元律师对我的关注、鼓励和支持,我亦为此而感到自豪,我想这也是中山律师界尤其是中元律师辉煌史诗中灿烂的一页。
  随着历史不断的推移,1998年,正是律师事务走向兴旺时期,也是律师体制改建不断的从横向深方面发展的时期,我目睹工作过十多年的年轻律师惊人进步与成长,特别目睹我国律师事业的迅速升腾与蓬勃发展,这惊人的巨变促进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的进程,真是望而生叹,喜在心底。当然律师事业的发展到今天是经历过相当漫长的历史阶段,其复杂性艰巨性可谓波澜壮阔,特别是律师体制改革的取向,由国办所向合伙所转变是一个思想观念革新的大转变,特别是对自身的利益,都面临着一场史无前例“脱胎换骨“的大革命。诚然于我在理念上也是一场“脱胎换骨”的大革命。由于年龄结构的因素,也由于瞬息万变的形势,使我在思想理念上也发生深刻的变化,因此我最终选择并参加了是敢于开拓创新,勇于实践,具有专业理念和团队合作精神与灵活的运作模式的律师事务所。
  中元律师事务所的创立与发展至今,目前惊人飞跃,给了我莫大的启迪和原动力,她在业务开拓创新、管理模式、企业文化建设和专业化发展,尤其是业务创新、创收及组织形式、分配方式改革等方面。为我市乃至我省律师事业的改革发展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也赢得了中央司法部的赞赏和肯定。作为我市行业创始人的我,也非常幸庆地在盛开着鲜花、硕果累累的由张翅律师主持的中元律师事务所找到不断延伸发展的归宿。我感谢“中元”合伙人和全体同事一直对我的关注、勉励和支持。我知道,我生命的血液已溶入中元人的血液里,我愿我这生命之花,能在“中元”散发出芬香,让它在“中元人”的心中永远洋溢。过去,中元合伙人曾经与我并肩战斗了十多个春秋,风雨与共,如今,又融合在一起,终于盼到彩虹。这是中元律师的荣誉和喜悦!我赞赏并支持中元律师事务所的创举,也感谢“中元”、感谢律师界和社会给我的荣誉。因此,中元的荣誉、律师界的荣誉与我的荣誉始终还是连结在一起的。
  二十多个春秋了,每当我回忆起这漫长的岁月,百感交集,思绪万千。我越来越品味出那蕴藏在苦涩中的甘甜。我深深感悟到律师事业是崇高而灿烂的,我为之奋斗的事业,是灿烂而辉煌的。在我为律师事业而奋斗的生涯中,能庆幸地荣获过“先进工作者”,省、市“优秀律师”、“一级律师”“优秀政协委员”、“金牌律师”、“优秀党员”、“风雨同舟二十载,继往开来创新辉”“所最高荣誉”、“荣誉贡献”等金牌奖和称誉。同时曾作为中国律师考察团的成员赴美进行考察与学术交流等等殊荣。我自豪地说,今生无悔当律师,我愿意把我从事律师事业二十五年所积集的汗水洒向人间、洒向律师界,让律师界的同行奋发起来,永远向上!


                                           刘志均 写于200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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