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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人物访谈—小记“十杰青年”孙丽
名律师热心普法
本届“十杰青年”有两名女性,孙丽是其中之一。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同时也是清华大学研究生的孙丽,是我市中元律师事务所的一名资深律师,1996年毕业以来,一直从事法律工作。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孙丽不仅注重个人业务水平和能力的拓展,还发挥专业所长,热心于地方的法律服务建设及公益事业,并在促进粤港业务合作方面都做出杰出贡献。
办大案不为名声
毕业于名牌大学的孙丽自称并无优越感,毕业后从基本事务做起,曾写过最简单的法律文书,也曾坐着公交车下乡调查取证,但深入基层为日后的事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目前她是中山中元律师事务所商事法律业务的负责人。
2003年轰动全国的“中国蹦极王子”张迪状告上海大世界基尼斯总部商业欺诈一案,是孙丽代理过的著名的一宗案子。该案被央视及全国数百家媒体所关注,英国吉尼斯世界总部还专门派员与孙丽等律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记者招待会,商谈商标维权事宜。虽然官司败诉,但是孙丽表示当事人与代理律师本意并不在于此,用当事人张迪的话来讲,他们此举揭穿了此“基尼斯”非彼“吉尼斯”的商业谎言。孙丽也因此获得了一些名气,但孙丽认为代理该案并非赚取名声,她说:“任何一个律师接手一个能够产生广泛社会影响的典型案例时,都会产生强烈的冲动来办好案子,为社会做些有意义的事。”
孙丽的专业水平得到业界认可,她是市政府为数不多的法律顾问之一,为全市大型项目提供包括招投标、商务谈判、工作协调、履约监督等方面的法律服务。此外,孙丽还在中山开创了为个人办理购房抵押贷款提供法律服务的先河。
从理论到实践,她逐渐摸索出一套较为完善的操作细则。
热心推动粤港法律交流
2003年7月至8月,孙丽接受广东省律师协会的指派,成为中山市惟一派往香港交流学习一个月的律师。
这次交流是2001—2005年“香港及内地律师专业发展计划”中的一项主要活动,在学习中,孙丽从中感受到两地的差异,回来后便积极参与中山与香港律师行业合作计划,最终促成了香港大公会与中山市律师协会签署合作协议。此外,在她的热心联络下,她所在的中元律师所还与香港冯元钺律师事务所于2004年签订了联营协议,成为全国首家粤港两地联营体,为解决两地法律纠纷、促进两地法律业务交流和合作提供了便利。
利用专长投身公益活动
除了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以外,孙丽还热心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
送法下乡、送法进工厂是她的家常便饭,用她的话来说这也是一种义务。在众多的普法活动中,让她感受最深的是肇庆高明监狱的8000多名服刑人员,那里不乏高智商的罪犯,孙丽说看到他们,心中就有一些辛酸,她说这些人犯罪往往就是一念之差。由于律师接触的人或事都属于社会的边缘地带,所以要求一定要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承受能力,孙丽说这对女律师来说尤其不易。
记者问道,她最想对当今青年说的是什么,孙丽说大学毕业时,北大法学院的院长、著名法学家朱苏力对毕业生讲了这么一句话,她觉得受用一辈子。朱院长说:“社会不会等待你成长,走进社会后,你要清楚认识自己和自己的工作,以及你在行业中所处的地位,积极做好本职工作。”孙丽说,她从事法律工作近10年,这么多年她一直身体力行这个宗旨。她坚持认为:年轻人首先是要热爱自己的职业,并要为此做出一定的“专业贡献”,其次作为一个社会人,要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公益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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