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关于中元
专业服务
中元团队
信息快递
视频播放
中元荣誉
联系我们
2007深圳首届(物权法)高级研讨班在深举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将通过全国人大颁布实施。《物权法》作为调整财产支配关系的法律,是民法典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它将涉及每个社会主体的切身利益,其中涉及房地产行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业主身份及权利、拆迁补偿、不动产登记等多项内容,将达到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的目的。
为深入学习、探讨《物权法》,更准确到位地把握、探讨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与房地产相关的金融信贷,与房地产开发经营有关的各类案件诉讼和执行工作,提高相关人员处理房地产案件、物业管理及城市拆迁纠纷案件的业务知识和管理水平、诉讼中的代理水平和技巧。2007深圳首届(物权法)高级研讨班3月17、18日在深举行,我所付秋真律师应邀参加了这次研讨。
图左:中国《物权法》起草组组长江平教授
版权所有:广东中元律师事务所
http://www.zylawyer.com
Email:Service@zylawy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