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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远溢清 笃学载物

                     ——解读广东中元律师事务所的品牌之路

                           文/庶甫 图/中元


                              题记:
                     中元,是一种情怀,凝聚着理性、责任和真诚。
                    中元,是一只巨手,牵领着中元人走出幼稚和曲折。
              中元人的内心,总是难以平静;他们能设身处地,在盘根错节之处,知难而进。
              中元人的血脉,总是敢于贲张;他们能感同身受,在忍无可忍之时,拍案而起。


  十一年前,中元律师所作为中国律师体制改革的积极响应者,成为首批合伙制律师所。
  中元意为慧中开元。慧中,即内强素质,秀外慧中。开拓创新、敢为天下先,是为开元。中元人不仅在字面上,而且是用行动来诠释这一称谓。

  中元模式,持续发展

  将律师当作一种事业而不仅是一种职业来做,着力打造中元品牌,是中元人一开始就认可的理念。针对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协调,中元人曾尝试过提成制、招聘律师承包制、合伙人分费用制等分配模式,但均未能很好地解决律师所的凝聚力及持续发展的问题。
  创品牌,必须形成合力。持续发展,必须建立人才梯队。为此,中元人再一次大胆创新,尝试全员工薪制,办案提成比例极低,在保障每位成员的利益是可期待的同时,把更多的资源投放在持续发展上。现在的中元,有明确的定位及清晰的发展脉络:
  ——形成专业分工、团队协作的理念;
  ——确定品牌经营目标;
  ——吸纳及培养人才,建立人才梯队;
  ——建立彻底的公司化经营运作机制,人尽其才,物尽其用;
——形成及积淀独特的中元文化;
  ——通过口碑及宣传,提高中元的知名度及美誉度,进入品牌收益阶段;
  ——形成自生能力,令中元持续发展。
  十年的努力,中元成功完成了从个体作业到公司化运作的组织,“专业分工,团队协作”的机制及彻底的公司化管理制度,使中元人能为客户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在2004年的第四届中国律师论坛上,中元律师所的管理模式被大会向全国律师所推介。

  中元文化,特质鲜明
  
  中元文化特质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是敬业。中元人把工作当成事业去做,而不仅是谋生的手段,没有人得过且过地混日子,有的是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处处洋溢着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其次是平等。在中元,合伙人与律师之间,律师与文员、助理之间,只有分工不同,而无高低之分,相互之间是一种平等的合作关系。
  ——再次是和谐。中元人中,有的谦虚内敛,有的自信张扬,各种性格迥异的人聚集一起却能和谐共处,工作上团结互助,并以能者为师,生活上互相关怀。在中元,有家的归属感。
  ——然后是互相欣赏。因为长期的智慧碰撞能产生欢愉,也能产生相互欣赏,这就解决了众多聪明人聚集一起能相互支持,而不是文人相轻、互相拆台的问题。从创意中激扬文化的魅力,而文化又反过来凝聚中元团队,并焕发出中元团队的勃勃生机。

  中元品牌,内外兼修

  因为要内强素质,中元组成人才梯队,实行主协办制度,做好传帮带,并特别设立顾问部及聘请专家,常年坚持培训。定期和不定期地带薪进修和学术交流,资助留学及境外实习。保证每一项法律服务,都能体现中元的整体实力及专业智慧。
  因为要外树形象,中元长期坚持对外宣讲。宣讲地区远至兰州;宣讲对象涵盖各种职业及行业;独立承办了电台、电视法制节目;独立承办了全国部分城市律师协作交流会2000年中元年会,并在这一届年会上孕育出影响中国律师业的中国律师论坛,之后又连续参与各届律师论坛并协办其中的第三届论坛。今天,广东中元在中国律师界已是一个响亮的名字。因为她为了行业的进步,长期摇旗呐喊、开拓前行。



  ——2005年第十二期《中山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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