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关于中元 专业服务 中元团队 信息快递 视频播放 中元荣誉 联系我们
   
中元律师事务所助您获得清洁发展机制项目

引言:今年四月份,中元律师事务所获得由中山市政府颁发的“2006年度中山市服务业发展突出贡献企业”奖状,是什么令这一家律师事务所获得“突出贡献”嘉奖?本报将一连数期通过中元律师事务所协助项目业主获得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业务介绍,让读者有更多的了解。

正文:

    2007年6月6日至8日,八国集团首脑峰会在德国海利根达姆举行。今年八国峰会有三大议题:关注气候变暖、全球化与自由贸易以及非洲发展问题,其中关注气候变暖成最大议题。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出席八国集团同发展中国家对话会时发表讲话称,“气候变化是环境问题,但归根到底是发展问题,应该在可持续发展框架下解决。”他还提出,“《京都议定书》确定的清洁发展机制可以帮助发达国家以较低成本完成减排义务,也有助于促进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是双赢的选择,应该在未来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合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京都议定书》与清洁发展机制

    那么什么是清洁发展机制,它与我们又有着怎样密切的关系呢?让我们首先来认识一下《京都议定书》就清楚了。
    1992年,193个联合国成员国通过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制定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原则,但没有规定任何具体指标。1997年,34个主要的工业国家在日本京都召开大会,推出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即前面所说的“京都议定书”),为每个国家量身定制了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具体指标。《京都议定书》经过五十多个工业国签订后,于2005年2月16日正式生效。因此,这些工业国家就承担了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义务。
    《京都议定书》采取了三种非常灵活的跨国减排方式:联合履行、清洁发展机制、排放额交易。胡主席支持的这种清洁发展机制是指让一个有减排任务的工业发达国,通过帮助发展中国家来完成自己的减排任务,因此这是一个双赢的选择。比如说,德国可以帮助中国发展低能耗的电厂,这样的话,中国在这个项目中削减的排放量就算在了德国的头上。通过这种方法,德国可以用更少的资金减少更多的排放量,实现其减排义务;而中国也可以得到技术和实惠,实现可持续发展;对于全球气候来说,由于地球的大气层是一个整体,无论在哪里减少了温室气体的排放,对全球气候的影响在效果上是差不多的。

    工业项目可通过清洁发展机制获得资金或技术援助

    我们身边的许许多多工业项目,实际上都可以借助清洁发展机制获得发达工业国的资金援助或者技术援助。当然,这需要通过一系列的程序和手续。简单来说,项目业主首先需要找到有减排义务发达工业国“买家”,双方签订由“买家”提供资金或者提供技术的合作协议,对可以实现的减排量作出预计,然后项目业主向国家发改委提出申请,如果这个项目符合清洁发展机制的条件,那么经审定后需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官方机构国际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报批,如果项目获得合格性审定,会进行登记注册。接下来“买家”按照约定的安排向项目业主提供资金或提供技术,一般提供资金是与投产后的实际减排量挂钩的,即当项目投产后,专门机构将对项目的实际排放量进行检测,然后“买家”才按照约定向业主支付资金。

    中元律师致力推广和实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

    在这个运作过程中,对项目业主来说比较关键的几个要素是:买家、中介、咨询、融资、资金款项谈判、合作协议、风险管理/担保、税收/利益分摊等。许多项目可能符合清洁发展机制的条件,但由于项目业主对这个机制不了解,甚至不知道,白白错失了获得国外资金或者先进技术的机会,而且对帮助控制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亦无益处。中元律师事务所自2006年开始,一直致力于帮助推广和实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经过这一年多来的努力,通过与具有国际背景的环境服务咨询公司、清华大学全球气候变化研究所等机构合作,能够为合适的项目业主提供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下的一整套协助服务,包括编制提交审验的有关项目文件、初步审查是否符合清洁发展机制的基本条件、帮助寻找发达工业国“买家”、参与合作协议的谈判、协助申请国家发改委审批、协助第三方审计、协助提交国际组织审批和“买家”国内机构审批、协助和指导实际排放量检测、安排清洁发展机制系统培训等等。

    中元律师事务所成立十多年以来,除一直为客户提供传统的专业法律服务之外,还热心于市场的研究,善于抓住世界发展的脉搏,为国内企业摸准国际发展的趋势并打通实施的渠道而不懈努力。下一期,我们将介绍可以实施清洁发展机制的项目和基本的条件。

    ——2007年 第四期《中山日报》画刊
 
 
版权所有:广东中元律师事务所
http://www.zylawyer.com
Email:Service@zylawyer.com
加入收藏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