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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翅律师在“律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贯彻党中央精神,积极参与律师队伍的教育整顿活动

各位领导、各位律师:

  律师队伍建设,小至我们在座每位律师的切身利益,大至国家的司法环境,是我们不能忽视、不断付诸努力解决的一个长期任务。党中央对律师队伍建设也相当重视,以胡锦涛总书记为首的中央领导同志先后于今年年初作出重要批示,指出: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是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是坚持知法为民、防止司法腐败的必要保证。要从学习教育、依法管理、严格监督等方面入手去抓,务必取得实效。
  2004年3月,司法部召开全国律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两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工作的任务和措施。
  2004年4月,我省召开全省律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加强我省律师队伍建设,会上省委副书记王华元和司法厅厅长陈伟雄作了重要讲话。中央领导人的指示和上级部门传达的会议精神重点就在于,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切实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强化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律师的思想政治素质,保证律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执业方向健康有序地前进发展。

  回顾我国尤其是我市律师业的发展,不可否认,自律师制度恢复20多年以来,我市的律师事业取得了较大成绩;但是,对当前律师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仍然是不可忽视的:如何纠正部分律师对律师职业本质属性的认识错误?如何要求律师强化社会责任感、强化诚信的职业道德?如何杜绝某些律师进行不正当竞争、破坏行业规则和行业风气、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不良行为?这一系列尚未解决的问题令得我们忧心忡忡。虽然通过2002年对律师队伍存在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存在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只有通过继续的、更有深度和力度的教育整顿活动,才能有效的向律师队伍灌输一种正确的、共同的执业理念,向各律师事务所强化自律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从而维护律师队伍的整体形象,维持人民群众对律师队伍的信任,使律师队伍得以发挥积极作用,捍卫国家法治形象,使维护党和政府的威信成为可能。中山律师能有今天,许多问题都化解在萌芽之中,甚至出现了问题也通过教育、调解等方式妥善处理,这与中山市委、市政府的开明领导、中山市司法局的有效管理是分不开的,也与我们大部分的律师能自觉维护队伍的声誉是分不开的。

  在近年的律师执业过程中,出现了不少律师违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违法违纪操作的事件,上级领导本着宽容的态度,对那些犯错误的律师作出了适当的处罚,并向他们提供改过的机会,使他们能够利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严于律己,更能为大众服务。为了减少、杜绝律师的违法违纪现象,提高律师队伍的整体形象,在中央领导、上级部门的提议下,我们展开了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活动,这正是此次教育整顿活动的背景所在。为了使教育整顿活动落到实处,我们必须要端正态度,要重视这次教育整顿活动,思想上要敲响警钟,深刻理解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清楚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司法部关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部署上来,抱着老老实实的、“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克服和纠正对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模糊、片面乃至消极的思想认识,以积极、主动和认真的精神状态参与教育整顿活动。

  这次律师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历时近九个月,从2004年4月中旬开始到12月份底结束,具体分五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主要是学习动员,及时学习中央领导人的重要批示精神,学习司法部、全国律协新近颁布修订的有关规章及省厅、省律协近两年出台的各种规范性文件,学习讨论省厅编制的正反面典型材料。第二阶段的主题是自查自纠,对我们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剖析,认真进行排查,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找准问题后进入第三阶段,对出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查处。在第四阶段,贯彻落实司法部近期陆续颁布的规章、规范化文件及行业规则。在第五阶段,由省厅和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在这次律师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的第一阶段,全省各大中城市司法行政部门已先后在动员会议上传授了经验,我们作为中山市的律师,更应不落人后,遵照上级部门的部署,吸取人家的先进经验,根据我们的实际情况,踏踏实实的、有的放矢的做一些事,制定一些规章制度,共同认可一些行为规范准则,拿出一些东西来,以此比较于兄弟城市。
  我们首先要通过政治思想和政治信念的教育,认真学习、体会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科学的理论武装思想,用坚定的政治信念指导行动,坚持律师的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政治属性,以不断提高我们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
  其次,我们作为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更要深入学习宪法、律师法、其他法律法规,增强我们的宪法观念和依法执业观念,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统一起来,提高律师依法执业的能力和水平。
  再者,在教育整顿活动中,我们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解决少数律师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责任感不强,缺乏诚信、违规收费、以及通过违规广告进行不正当竞争的问题,时时刻刻把“自律”两个字摆在心中。

  这一次律师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是一次自我提高、自我教育的过程,我市全体律师都应珍惜这次机会,积极学习文件,真正理解活动思想精神,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教育整顿工作,自查自纠、严格律己,借此东风,共同打造一个诚信文明的“中山律师”品牌。

谢谢! 


附注:
中山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张翅律师于2004年5月21日在中山市律师教育整顿会议上的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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