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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元律师事务所十周年晚会上的致辞(黄东伟律师)

                         ----黄东伟律师


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各位同事:
  大家好!
  欢迎参加广东中元  律师事务所成立十周年庆祝晚会。
  十年前,从司法部长肖扬对律师体制的改革新思维,到市司法局杨均源局长的“放开”政策,司法局从直接参与转变为宏观管理。作为合伙制律师体制的积极响应者,中元律师所成为首批合伙制律师所,于1994年12月30日成立。作为新生事物,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各种传媒竞相报道,这是对律师行业的关注,同时辞去公职的举动确实触动了各类公职人员的心灵。
  中元是个好名字,是其中两位创办人不约而同的选择。我们对中元的诠释是慧中开元。慧中,意为内强其素质,秀外慧中。开拓创新、敢为天下先,是为开元。中元律师不仅在字面上,而且是用行动来诠释这一称谓。
  将律师当作一种事业而不仅是一种职业来做,是创办人一开始就认可的理念。打造中元品牌是大家的共同目标。但对如何协调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却见仁见智。各种看法也无可厚非。中元律师曾尝试过提成制,招聘律师承包制,合伙人分费用制等分配模式,但未能很好的解决律师所的凝聚力及持续发展的问题。
  创品牌,必须形成合力。持续发展,必须建立人才梯队。为此,中元律师再一次大胆创新,尝试全员工薪制,办案提成比例极低,在保障每位成员的利益是可期待的同时,把更多的资源投放在持续发展上。现在的中元,有明确的定位及清晰的发展脉络。一是形成专业分工,团队协作的理念。二是确定品牌经营目标。三是吸纳及培养人才,建立人才梯队。四是建立彻底的公司化经营运作机制,人尽其才,物尽其用。五是形成及积淀独特的中元文化。六是通过口碑及宣传,提高中元的知名度及美誉度,进入品牌收益阶段。七是形成自生能力,令中元持续发展。
  中元文化特质鲜明:一是敬业,中元人把工作当成事业去做,而不仅是谋生的手段,没有人得过且过的混日子,有的是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处处洋溢着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二是平等,在中元,合伙人与律师之间,律师与文员、助理之间只有分工不同,而无高低之分,相互之间是一种平等的合作关系;三是和谐,中元人中,有的谦虚内敛,有的自信张扬,各种性格迥异的人聚集一起却能和谐共处,工作上团结互助,并以能者为师,生活上互相关怀,在中元,有家的归属感;四是互相欣赏,因为智慧的碰撞能产生欢愉,长期的智慧碰撞能产生相互欣赏,这解决了众多聪明人聚集一起能互相支持,而不是文人相轻,互相拆台。从创意中激扬文化的魅力,而文化又反过来凝聚中元团队,并焕发出中元团队的勃勃生机。我们相信,假以时日,中元文化的这些特质将会上升为中元人的精神,支持着中元人稳步前进。
  因为要内强素质,中元组成人才梯队,实行主协办制度,做好传帮带,并特别设立顾问部及聘请专家,常年坚持培训。定期和不定期的带薪进修和学术交流,资助留学及境外实习。保证每一项法律服务,都能体现中元的整体实力及专业智慧。
  因为要外树形象,中元律师长期坚持对外宣讲。宣讲地区远至兰州。宣讲对象涵盖各种职业及行业。独立承办了电台、电视法制节目,独立承办全国2000年中元协作年会。在这一届年会孕育出影响中国律师业的中国律师论坛。中元律师连续参与各界论坛并协办其中的第三届律师论坛。中元律师连续不间断参加律师协作会及律师论坛,写出了自己的文字,发出了自己的声音。可以肯定的讲,广东中元在中国律师界已是一个响亮的名字。这不是因为她业绩如何,创收多少,重要的是因为她创新了多少,付出了多少,更因为她为了行业的进步,长期摇旗呐喊。
  围绕着创立中元品牌的目标,中元各成员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我们不追求为做大所而做大所。我们追求的是把中元打造成有凝聚力和竞争力的强所。我们不刻意去竞争具体的个案业务,而是从培育市场做起,培育忠诚于中元的客户,并力争服务于高端市场。
  十年的努力,我们成功完成了从个体作业到公司化运作的组织,“专业分工,团队协作”的机制及彻底的公司化管理制度,使我们能为客户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为市政府确定的多项民生工程,如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项目、中山市网上审批系统建设项目、中山市文化艺术中心等项目提供全面的专业服务,我们的专业水平和敬业精神获得了市政府的高度评价。在2004年的第四届中国律师论坛上,中元律师的管理模式被大会向全国律师事务所推介。
  成立以来,中元律师荣获了“文明律师事务所”、“先进律师事务所”、“先进单位”、“三等功”、“中山市示范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同时中元律师的多篇论文获得国家级奖励,司法部段正坤副部长亲临指导,对中元律师所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今天,我们把中元所十年来所做的一切包括中元所的组织构架,中元所取得的成绩与荣誉,各级领导的关怀,通过画册、网页及实物,一一向大家展示。我们愿意展示自己,只有充分展示自己,坦诚面对赞扬与批评,才会有进步,才会赢得更多的客户,才能赢得更多坦诚相见的朋友。
  展望未来,我们对律师行业充满信心。中元选择了这个时代,时代也选择了中元。中元的前途已与行业的命运紧紧的结合在一起。既然我们一开始便站在潮头上,并为这个行业付出过心血,伴随我们的成长,成熟,我们会更有智慧去面对未来。
  中元能够年年进步,最值得总结的经验是坚持合作不内耗。合作首先源自于合伙人的互信,更重要的是合伙人与其他律师之间的互信。基于这种经验,中元愿意与中山业内同行携手合作,共同把中山法律服务市场这块蛋糕做大。学习他人经验,于己无损,更能提高自己,我们愿意学习同行的好经验,与同行充分交流。各所均有自己不同的经营模式与风格,“君子和而不同”,不同风格同样可以合作。中元愿意首先走出这一步。请相信中元的真诚。
  中元能有今天的喜人成绩,有赖于全体律师、员工长期的辛勤劳动,有赖于全体员工家属的理解和长期默默的支持,也得益于各级领导、各界朋友长期的关心和支持,中元是大家的中元,我们愿意与大家共同分享这一刻。在此,我谨代表广东中元律师事务所向支持和关心中元的全体员工、家属以及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希望你们一如既往,继续关心和支持中元。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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