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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 中 开 元(作者:温观生律师)

                        ——谈中元律师文化建设



  中元律师所自1994年成立以来,连年荣获“文明律师事务所”、“先进律师事务所”、“先进单位”、“三等功”、“全国律师电视辩论大赛广东省预赛第二名”、“中山市示范青年文明号”、“规范管理奖”、广东省及中山市的“业务成就奖”等荣誉称号,司法部段正坤副部长亲临指导,对中元律师所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这和中元律师所一直以来注重律师所文化建设是分不开的。

                         一、实行律师专业分工

  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调整的生活面越来越广阔,法律法规层出不穷,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即使穷其一生,也无法将这些法律文件通读一遍,更不用说精通了,把业务做精、做好,只能努力使每一个律师都成为某一方面的专家,而不是通才,基于此,事务所根据各个律师的专长和发展方向,在所内设立公司与商事法律事务部、诉讼法律事务部、新业务发展部、金融房地产法律事务部和法律顾问事务部等五个专业法律部门。然后又根据各律师的具体意愿,指导专业部门内每一个律师再选定一两个主攻方向,使之做到各有所长。实施至今,大部分律师已迅速成长为某领域的行家里手。
                    
                          二、创建学习型团队

  主要形式是周五例会制度。即每周五中午固定召开例会,主要目的是为各律师提供一个相互学习、交流的平台。通过例会的召开,可以由不同专业部门的主管律师介绍不同类型案件的办案程序及技巧;由享有丰富执业经验的律师传授与当事人、与社会各界交往的艺术;邀请专家或由所内律师组织学习新法;让存有疑难的律师提出问题,大家集中智慧、共同出谋献策;让外出参加业务交流、学术探讨的人员介绍、汇报学习内容,向全所律师及时通告新的讯息,能紧跟日新月异的多变的社会,不至于为忙于业务而与外界脱节。
  其次是疑难讨论制度。律师作为向社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法律工作者,并不是全能的,也有面对疑难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为此,律师所建立了专门的疑难讨论制度,当具体案件的承办律师在面对案件的疑难问题无法独立解决时,可以向法律顾问部提出申请,通过每周例会的形式或专业部门内的小规模探讨,将疑难提出来共同讨论,集中律师团队的智慧,分析疑难症结之所在,通过所内律师的齐心协力,提出最具可行性的诉讼方案和解决方法。通过疑难讨论制度的实施,将律师可能遇见的执业风险降至最低。
  第三是拓展各种交流平台,促进律师的学习热情。在中元律师网站上开设“律师文苑”、 “经典案例”等栏目,由全体律师自由发表研究论文,或者将自己承办的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整理起来,互相交流。鼓励律师在中山画报“律师说法”栏目发表文章。开设网络论坛,自由的在网络上提出疑难问题,其他律师在自己办公室就可以直接参与讨论,发表意见。

                        三、构建互相欣赏的工作氛围

  “专业分工”使我们每一个成员都可以成为各自领域的行家里手,“团队合作”使我们很多工作需要同伴的配合、协作,在这里,我们因同伴的帮助而成功,在这里,同伴因我们的付出而有更丰盛的收获。
  此外,中元律师的构成以北京大学等名牌大学的优秀毕业生为主,同时有意识引进其他相关专业的人才加盟。大部分律师及律师助理均有双学历的教育背景,不同类型的专业人才在知识结构上形成优势互补,更有利于为当事人提供复杂的综合性的法律服务。
业务的分工、合作,以及知识结构的优势互补,让中元律师相互之间更加尊重,更加互相欣赏。

                    四、建立案件主协办制度,培育“能者为师”的氛围

  中元所建立了案件主协办制度,即所有案件均由两名律师承办,其中一名律师主办,另一名律师为协办律师,配合主办律师妥善跟进案件。主要是根据律师的工作年限、工作经验、具体工作业绩以及业务专长来确定律师的主协办地位。同一律师,可能在这个案件中是主办,而在另一案件中则是协办。这样不仅给律师自身带来一定的良性竞争压力,要求自己不断充实、不断进步,更可以达到律师之间相互学习、相互配合,保证跟进案件律师的服务质量,直接有效的保障当事人的权益的目的。

                           五、提升律师社会形象

  1、律师应该是绅士,既有维护正义、品行正直的内在美,还有谈吐优雅、举止文明、文质彬彬的外在形象。为此,中元律师所每年均对新加入的律师、员工进行礼仪培训,从衣着打扮、言谈举止到待人接物等方面的培训。同时,还组织律师参加音乐会、国画欣赏等活动,培养律师的文学艺术修养,如2007年就邀请了国画大师严一觉先生讲授了国画欣赏,并欣赏了严先生的名作罗汉图。目前,上班时间、出席宴会或者其他正式场合,男律师西装领带,女律师礼服,已成为中元律师的习惯。在中山,凡大型活动,凭出场的形象就已知道是中元律师。
守时、谦虚谨慎、文雅已成为中山公检法系统对中元律师的评价。
  2、正如“贫穷不是社会主义”一样,中元人认为,“病弱也不是律师”,强健的身体也是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保障之一。中元倡导准时上下班,除开庭、调查取证或其他工作需要外,要求律师在办公室,或准备案件,或读书学习,或写文章,保持规律的工作状态。此外,经常组织全体员工登山、打羽毛球、交谊舞会等活动,既丰富了律师的文体活动,也养成了律师“张弛有度、合理锻炼身体”的习惯。
  3、倡导扶贫济困、关爱弱势群体的社会责任感。
多年来,中元所每个月都组织志愿队到广东高明监狱为服刑人员提供法律服务。多名律师自愿担任社区驻点律师,定期到社区作义务法律辅导。积极参加中山市普法讲师团,到社区、到农村作普法宣讲,为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在北京大学设立了中元奖学金、为中山市东升镇益隆村捐赠了扶贫助学金数万元。所有这些,既增强了律师的社会责任感,也从正面提升了律师的社会形象。

                          六、维护律师生存尊严

  律师行业是一个厚积薄发的行业,需要长时间的积累。执业的初期也是最困难的阶段,甚至会有生存的危机,很多年轻的律师犯错误往往也是迫于生存的压力而屈从于某些当事人的非法要求。对于这样现象,单纯的容忍或责备是无济于事的。
我们把律师工作当作毕生的事业来经营,我们不希望中元人在成长的过程中因为生存压力而犯错。为此,中元所实行底薪加提成的分配制度,提成制能激励中元人不断努力,底薪制则不仅解决了每一个成员的生存危机,更重要的是为每一个成员的尊严提供了物质保障,我们无需为生存而屈从于某些当事人的非法要求,我们可以挺直腰杆,做一个有尊严的法律人。
创立至今,中元所从无违纪执业的事例。

                       七、增强律师队伍的凝聚力、归属感

  中元每年的年终总结晚宴都会邀请全体律师、员工的家属参加,向全体员工及家属汇报一年来的成绩,共同分享辛勤努力换来的成果,同时感谢家属对员工及律师所的支持。在此,家属可以更全面的了解律师的工作,更热心的支持律师的工作。不仅让律师因为自己是中元的一员而骄傲,甚至家属也因为自己是中元人的家属而自豪。中元大家庭不仅指中元全体律师及员工,而是包括全体律师、员工及全体家属。

                          八、培养律师的感恩情怀

  中元非常明白,老律师是一种宝贵的社会财富,这种财富不会随着他把自己的经验传授出去而减少消灭。老律师培养新律师的过程是一种财富倍增的过程。中元所通过主协办制度等方式,让新律师在跟随老律师办案的过程中,通过听其言谈,察其举止,观摩其出庭风采,领悟其办案技巧,使新律师的技能迅速提升。通过这个过程让新律师切身体会老律师的恩情。
  同时,我们每年中秋、春节等传统节日,都组织新律师探望、拜访老律师,以表达感恩之情。
  通过这种互动,培育了一种乐教好学的氛围。
  中元人明白,律师所文化是一个所整体思想、理念、情感、情操、精神、文明等内容的综合体现,良好的律师所文化,能让这个团体焕发源源不断的动力,是律师所的核心竞争力。为此,中元律师总是不断的在探索、总结,刘志均律师撰写的《终生无悔做律师》,张翅律师在第 届中国律师论坛发表的《关于建立律师事务所分配机制及配套管理机制的思考》;黄东伟律师在“中元律师所二00三年度总结暨二00四年度展望大会”即席发表的《中元文化的核心价值应该是什么》,都是对中元律师所文化的总结和追求。
  尊严、互相欣赏、团结合作、善于学习、乐于奉献,这就是一群有理想、有才干的中元人能从五湖四海聚集一起,并将携手共进,一步比一步走得更坚实的基础,这才是中元文化最核心的东西。虽然尚未完善,但我们自勉“中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温观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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