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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元律师事务所现代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系列(三)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可行性


    我们知道,根据引发法律风险的因素来源,企业法律风险分为外部环境法律风险和企业内部法律风险。对于外部环境法律风险,由于其引发因素不是企业所能够控制的,因而不可能从根本上予以杜绝。但对于企业内部法律风险,其引发因素是企业自身能够掌控的,因而成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重点。企业内部法律风险的引发因素包括:企业的设立行为、决策行为、管理行为、生产行为、经营行为,通过健全制度、理顺流程、完善表单、规范文本,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予以避免。
    2005年3月18日,国务院国资委与全球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在京召开了国有重点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国际论坛。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在论坛上发表了题为《加强法律风险防范保障和促进中国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讲话,对国有重点企业加强法律风险防范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但是,对众多中小企业来说,甚至对一些大型国有企业来说,防范法律风险还需从基础工作做起。

  强化企业领导人和员工的法律风险意识

  企业领导人的法律风险意识,是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关键。相当部分企业领导人的法律风险意识仍然滞后,在决策时往往忽视或者轻视了法律风险的存在,更注重于速度和效率,结果是不但达不到决策的预期目标,而且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甚至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严重危害,导致企业走向衰落、倒闭。企业员工由于工作岗位的不同,发生的法律风险原因和结果也不尽相同。所以,对不同工作岗位的员工,必须有针对性地培养不同的法律风险意识。只有企业领导人和全体职工都建立起了法律风险意识,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才可能减少和避免发生潜在的法律风险。

  建立和完善企业规章制度

  建立和完善企业规章制度,是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重要内容,企业必须根据自身参与市场竞争的内外部环境,对涉及法律风险的重要事项,以企业规章制度的形式对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作出明确规定。同时,对于企业规章制度,应根据企业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环境的变化,适时作出相应的修改,保证企业规章制度合理合法并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

  根据企业实际抓住工作重点

  不同类型的企业,在防范企业法律风险中,有不同的工作重点。比如生产型企业与销售型企业,在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中,前者更加注重知识产权管理以及技术创新与保护等工作重点,后者更加注重合同管理、客户资料的保密和销售网络的完善等工作重点。在防范企业法律风险过程中,企业必须结合实际抓住工作重点,才不会避重就轻,造成顾此失彼。

  保证企业法律事务工作人员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

    虽然每个企业都不可能按照或者参照《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建立起健全的法律事务工作机构,但是必须要拥有高素质的从事企业法律事务的工作人员,并保证其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保证企业法律事务工作人员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是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重要保证。

  加强企业内部监督与考核

  企业内部监督与考核,同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也是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关键环节。只有加强企业内部监督与考核,切实做到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才能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

  重视和加强企业间交流与合作

  企业在参与市场竞争中,与其他企业不但是竞争对手,也是合作伙伴,相互间应建立起稳定的交流与合作关系,彼此取长补短,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



  ——2009年 第四期《中山日报》画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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