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关于中元 专业服务 中元团队 信息快递 视频播放 中元荣誉 联系我们
   
女方争取子女抚养权的七种情形

■广东中元(中山)律师事务所胡雪婷

    近日有客户咨询一个离婚案件,女方丈夫在外打工,自己在老家带儿子,儿子已经四岁。后来发现丈夫出轨,女方无法接受而提出离婚。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都没有异议,但是都想要得到儿子的抚养权。这个女士因为经济状况相比男方差,因此很担心如果因孩子抚养权问题诉到法院,法院会将孩子会判给男方。她咨询,法律上规定什么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会归女方,如果她想要争取抚养权,需注重收集哪些证据。
    我国新婚姻法确立了保护妇女儿童的基本原则,因此在判决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时会综合考虑未成年子女的需要和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子女抚养权判归男方或女方,其首要的出发点是有利于子女身心的健康成长。
    根据我国的婚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子女抚养的司法解释,出现以下情形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往往会判归女方: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5、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或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6、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外孙子女的;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母亲生活的。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而且针对女方儿子已满四岁、女方经济状况较差等现实情况,女方要想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应当从以下九个方面收集证据:
    1、医疗机构出具的,女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2、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3、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5、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6、子女随外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7、女方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入的证明。


——发表于《中山律师》2012年第一期/总第10期
 
 
版权所有:广东中元律师事务所
http://www.zylawyer.com
Email:Service@zylawyer.com
加入收藏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