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关于中元 专业服务 中元团队 信息快递 视频播放 中元荣誉 联系我们
   
中元律师“见证”中山首部地方性法规的“诞生”

  中山市于2015年5月28日成为广东省首批享有地方立法权的城市后,中山市人大常委会迅速成立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经过立法调研,决定首部地方性法规聚焦于市民最关心的水环境保护问题。2016年2月26日,《中山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经广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这是自新《立法法》出台后全国首部针对水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同时也标志着中山首部地方性法规的“诞生”。省人大对《中山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给与高度评价,认为该部法规重点明确了有关部门职责,并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监测数据共享等形成水环境治理和保护的合力,是“中山地方首法为全国治水探路”。
    本所张翅律师,广东律师专家库中的环境资源保护法律事务律师专家之一,以中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委员的身份参与水环境保护法规的立法规划:参加新法规草案的调研、论证、起草、制定;协助办理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征集社会各界对法规草案的意见、建议,听取各界人士和政府相关职能的意见;列席人大常委会、参加人大代表大会,听取代表们的意见;积极参与了该部法规制定的全过程。
    张翅律师对此次以参政议政、审议表决的形式直接参与《中山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的立法过程感到荣幸和兴奋。他表示,《中山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经过三审三读,几易其稿而最终得以通过,是社会各界和政府职能部门同心协力、集合专家意见的成果;律师参与地方立法,更有利于提高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度,增强立法的适用性与可操作性,使得立法更贴近需求和解决实际问题。张翅律师表示,律师参与地方立法,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进步,是政府部门对律师参加立法角色优势的认可,是对律师参与法制建设作用的重视。张翅律师并鼓励更多的律师积极关心时政,争取参与立法的机会,因为律师参与立法既能够增强当家作主的主人翁意识和参政议政意识,增强律师职业的社会责任感,提高参与公共决策和公共生活的热情;就律师自身而言,也能切实理解地方立法工作的基础,增强公益服务的意识和参与立法的能力。
 
 
版权所有:广东中元律师事务所
http://www.zylawyer.com
Email:Service@zylawyer.com
加入收藏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