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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让炜律师接受中山电视台《环保第一线》采访

                             ——《环保第一线》专栏采访系列一

摘要:
  中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让炜律师历年以来担任中山市环保局常年法律顾问,为中山市环保局依法行政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多次参与中山多宗环境违法行政处罚疑难案件的审查。此次吴让炜律师特别接受了中山电视台《中山新闻》之《环保第一线》的电视专栏采访。

  2016年7月12日,中元律师事务所吴让炜律师接受中山电视台《中山新闻》之《环保第一线》电视专栏采访,就环境保护部门实施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依据、意义、应当注意的问题等方面发表自己的观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于2015年1月1日正式施行,新环保法对违法破坏环境的行为监管要求更高、处罚更加严厉;引进了罚款按日处罚机制和移送行政拘留措施,同时还赋予了环保监管部门查封扣押排污设施的权力。《环境保护法》修订之前,我国法律并未赋予环保部门对污染企业实施查封、扣押的权力,从而导致环保部门的违法处罚力度不够。环保部门在以往的执法过程中,对肆意污染、破坏环境而拒不配合执法等违法行为无法采取这两项强制性措施来达到威慑违法单位的执行目的。新《环境保护法》首次明确授予环保部门有权行使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为环境执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吴让炜律师此次接受中山电视台记者采访,旨在以律师法律人身份宣讲新法的积极意义,向社会宣传新环保法这一新的重要举措。(撰文:何燕东,摄像:阮建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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