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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燕东律师接受中山电视台《环保第一线》采访

                      ——《环保第一线》专栏采访系列二

  2016年7月26日,中元律师事务所何燕东律师接受了中山电视台《中山新闻》之《环保第一线》电视专栏采访。



  本期《环保第一线》专栏围绕“按日连续处罚”制度内容展开。何燕东律师结合案例对新《环境保护法》规定的“按日连续处罚”制度的背景、制度意义、具体操作等方面回答了中山电视台记者的提问。新《环境保护法》第59条规定的“按日连续处罚”制度,以及与之相配套的由环保部同期颁布施行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过去环境违法行为违法成本偏低的问题。新《环境保护法》授权地方性法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增加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种类,这也将进一步完善该制度,使其更加贴近当地实际。



  何燕东律师还强调,按日连续处罚的根本目的不是罚款,而是为了督促违法行为人改正违法排污行为,新《环境保护法》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明确规定,除了按日连续处罚手段,环保部门还可以同时适用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或者查封、扣押等措施;所以,只要停止违法单位停止违法排污行为的,环保部门不再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撰文:何燕东,摄像:郭颖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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