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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元律师事务所对《广东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进行法律审查
近日,中山市律师协会按照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要求,对《广东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进行审查。广东中元(中山)律师事务所主动请缨,组成专题研讨小组承担条例审查工作。
研讨小组由具有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经验的何燕东律师牵头,合伙人古勇、陈燕维律师,及李亚玲、田念、郭颖君、廖晓康、梁婉儿等律师、实习律师和律师助理积极参与,从保障老百姓餐桌食品安全的高度出发,就清晰划分部门职责、构建部门联动机制、解决职能交叉、提高违法成本、增强刑罚等惩治手段威慑力度、确保宣传普法效果等方面对条例提出了修改意见,及时整理形成了书面审查报告上报给中山市律师协会。
基于目前水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明确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环节的职责分工,扫清监管障碍,对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具有深远影响;而此次审查的条例正是对《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在水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延伸和细化。中元律师事务所将继续发挥团队和专业优势,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继续关注民生,服务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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