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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律师参加《民法总则》讲座

  4月20日,由市法学会、市律协联合主办,市法官协会、市检察官协会、市警察协会、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以及省律协公司法委员会协办的“《民法总则》在公司诉讼中的适用”专题讲座在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莲峰讲堂举行。此次讲座邀请了国家法官学院教授吴光荣前来授课。我所温观生、王芳、何燕东等10多位律师、实习律师参加了讲座。



  讲座上,吴光荣教授以《民法总则在公司诉讼中的适用》为题进行授课,他以《民法总则》为索引,先后以《民法总则》和《公司法》的关系与使用、与公司的社会责任、与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与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公司决议瑕疵的救济、与股权的确认及其转让六种角度引入事实案例进行点评,语言通俗易懂,内容翔实,“干货”满满,使广大律师对《民法总则》有了更系统、客观的理解,对重点条文的含义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和把握。对于需要着重注意的地方,吴光荣教授进行了详细说明和提醒。

  通过一天的系统学习,大家对民法总则有了较全面的了解和把握,对如何正确理解和适用有了更深认识,对业务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及时的“充电”,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中山建设进程具有重大意义,同时为今后更好地践行司法为民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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