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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风暖夏正浓,学法花开别样红!
火炬区青年学院第二季度的法律课堂已完美落幕,本季度课程由广东中元(中山)律师事务所陈燕维律师、何燕东律师及马云杏律师组成专项普法团队为青年学院的学员奉上民法总则专题课程。
陈燕维律师具有超过15年的律师行业从业经验,以民法总则的法条为依托,借助丰富的办案经验,巧妙地将一条条生硬的法条转换为一个个鲜活的案例,积极改变过往以老师为主导的授课模式,鼓励学员多参与课堂互动,在讨论中学习,于交流中进步,寓教于乐。
何燕东律师为广州仲裁委委员会仲裁员,办理商事案件经验丰富。何燕东律师以案例释法,模拟从法人的成立至终止的过程,并穿插选择题或问答题等多种题型及时反馈学员的知识传输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民法总则》)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3月15日通过,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民法总则》是民商事法律的基础,且内容贴近人民群众的需求。
火炬区团工委组织开展学习《民法总则》课程是落实普法工作基层化和精准化的体现,有利于火炬青年形成学法守法的新风尚,于日常生活中依法守法,避免或减少矛盾的发生,从而为深入打造和美火炬、法治火炬奠定坚实基础。
(摘自火炬青年公众号,2018-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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