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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律所举行春雨青少年普法中心成立暨普法共建签约仪式


  7月15日,广东中元(中山)律师事务所举行“春雨青少年普法中心成立暨普法共建签约仪式”,市司法局副调研员周朝阳,市法律援助处主任许发双,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市律协会长张爱文,市律协会长卢宏盛,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人文社科院院长蒋先进,华侨中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郑玉良、德育处主任徐璇,节目主持人冯飞、华侨中学高一学生代表等近50人应邀出席了本次活动。


  活动上,中元党支部组织委员、律师所主任吴让炜律师致欢迎词,对各位嘉宾和学生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他指出,青少年时期作为价值观构建的关键时期,面对当今社会诸多诱惑和未知的事物,提高明辩能力和培养自我防范意识十分重要。中元所将以专业的法律服务优势,通过法律援助、普法活动等多种方式积极回报社会,并为青少年提供健康的成长环境。


  周朝阳副调研员肯定了春雨青少年普法中心为律师和学生之间提供了有效平台,并以近日备受关注的杭州女童张子欣失联、陕西初一女生遭班主任辱骂、河南33岁男子连扇初中班主任耳光为例,强调青少年普法要多层次、全覆盖、无死角。


  卢宏盛会长表示,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法是国之重器。对于保护青少年自身的合法权益,普法中心的意义重大。最后,卢会长肯定了中元所在青少年法治公益事业方面的担当。


  郑玉良副校长强调,守护青少年权益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华侨中学和中元所已多次开展合作与互动,今天在中元所成立了华侨中学的第一家职业实践基地,代表学校对中元所表示衷心的感谢。


  蒋先进院长强调了法治的重要性,希望通过春雨青少年普法中心的影响,让侨中学子们加入法律职业共同体里面。



  中元所律师陈燕维向到场的领导、嘉宾、学生介绍了普法中心的使命是致力于为青少年的安全、健康成长提供持续有效的努力,普法中心共四项职能:青少年校园普法、法律职业体验、青少年个案权益保护、青少年法治教育研究。其中,作为春雨青少年普法中心的特色职能是公益项目“法律职业体验”,传统的青少年普法一般是从律师所“走出去”,法律职业体验将青少年从校园“请进来”,实现“走出去”和“请进来”双向融合。陈燕维律师表示,普法中心将向校园和全行业开放,期待更多的律师所、同行与各个学校推动职业体验计划。此次中心共招募了19个成员,其中党员7人,有的成员执业超过二十年,有的具备社工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中心将根据专业优势合理分工,为青少年普法提供动力。


  郑玉良副校长和吴让炜律师共同签署青少年普法共建协议。


  中山市媒体人(冯飞)公益普法工作室冯飞与中元所陈燕维律师签署青少年普法共建协议。



  周朝阳副调研员、许发双主任、卢宏盛会长、张爱文会长、蒋先进院长、郑玉良副校长共同为“春雨青少年普法中心”揭牌。

  揭牌仪式后,中元所邀请了冯飞先生、徐璇主任就媒体与法律、教育和法律之间的关联作了精彩分享。


  冯飞先生分享的主题是“5G时代该如何普法”,他表示当今是流量时代,通过抖音号“九品芝麻官”这个平台,用生活化的语言让更多人看到、学到法律知识,并通过介绍5G时代“快速化”这一特点,展望了媒体与法律结合的更好的未来。


  徐璇主任分享的主题是“为未来提供无限可能”,她介绍了侨中生涯规划,特别是法律方面的规划和实践情况。根据她多年的研究和实践,从职业规划、学习习惯、工作价值观、新型契约关系等方面进行讲解,并介绍了动态信息获取的方法和侨中对各年级学生职业生涯教育的各种前沿做法。


  据悉,近年来,广东中元(中山)律师事务所发挥党员律师、团员律师的积极作用,广泛地参与校园普法活动。近一年来,中元律师已面向中山市31家中小学、约17000人次中小学生开展了30多场次的普法宣讲活动,并通过形式多样的普法课程、职业规划辅导、个案代理等,为广大青少年提供了精准、切合实际的法律滋养。



(摘自2019-07-15中山律协微信公众号、2019-07-16法润中山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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