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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元律师事务所温观生律师应邀为全市医院负责人作《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普法讲座

  2019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该法于2020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卫生健康领域的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是涉及民生领域的一项重要立法,与人民群众的健康密切相关,填补了卫生健康领域立法的空白,掀开了我国卫生健康法治建设的新篇章。


  为了推进全市医疗机构学习、掌握、贯彻好这部法律,2020年9月7日下午,我所温观生律师应中山市卫生监督所邀请,为中山全市的医院负责人、医务科负责人作《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普法讲座。


  本次讲座由市卫生监督所林志雄副所长主持,市卫生监督所黄小伟所长作开班动员,市卫生健康局市卫健局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科的罗显根科长受周景敏副局长委托出席会议并作总结发言。本次讲座还将通过录播的方式,用于全市所有医疗机构的培训。

  温观生律师从基本情况、重要意义、主要亮点、对医疗机构的影响等四方面对《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进行了生动解读。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共分10章110条,涵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药品供应保障、健康促进、资金保障等内容,凸显“保基本”、“强基层”、“促健康”的理念。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呈现了几个亮点:多角度推进“强基层”、严格区分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卫生机构定位、鼓励社会力量办医、明确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原则与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立立体化医疗卫生监管体系以及保护个人健康信息安全等等。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出台后将对于医疗机构的发展发生深远的影响。其中包括医疗告知与过度医疗的新变化、违反医学伦理规范的法律责任、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新法对医疗机构属公共场所的定性与内涵、新法下行业发展新风向等等医疗机构关注的内容。


  本次讲座对促进我市医疗卫生机构及从业人员学习掌握和遵循《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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