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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经济学双学士,中山大学法律硕士。曾任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检支队副支队长,带队查办多宗有关商标侵权、假冒伪劣产品、食品安全、广告违法、虚假宣传、虚假表示等类型案件,具有11年企业登记注册、行政执法、监管工作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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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双学士;中山大学法律硕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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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股权纠纷、商事仲裁、行政诉讼、职务犯罪及经济犯罪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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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被评选为“中山市第十届劳动模范”(该届劳模中唯一律师代表,中山上一届劳动模范表彰时间为2012年) 广州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以仲裁员身份审理商事纠纷案件过百宗) 中山市律正商事调解中心 理事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中山市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 涉案企业刑事合规专业委员会委员 中山市律师协会 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广东中元(中山)律师事务所 党支部副书记、合伙人 、普法宣讲团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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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被中山律协评选为优秀青年律师、优秀委员会主任、委员
主要业绩: 自律师执业以来,代理中山市人民政府、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中山市黄圃镇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近200宗。为中山市司法局、中山市商务局、黄圃镇人民政府、翠亨新区政数局、翠亨新区企业服务中心、中山市水务局水政监察支队、小榄镇政府工业信息和科技商务局、中山烟草专卖局、中国人保中山分公司等政府部门和大型国企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或专项法律服务。 代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标的累计过亿元。 代理多宗在中山市范围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官员职务犯罪案件,如:1.林某某贪污受贿案;2. 黄某某受贿案;3. 欧阳某某行贿、受贿案;4.梁某某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私分国有资产案; 5.余某某受贿案等,取得了较好的辩护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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